一、合作模式
1、智慧能源(节能工程)+技术服务
基石能源根据业主单位自身需求,进行智慧能源改造,双方按照节能工程模式进行合作,并同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按照约定的金额(按照面积或工作量)支付节能技术服务费,确保节能效果持续实现。
2、能源托管+节能分享(小托管)
业主单位按照过去1-3年的能耗费用(供暖、制冷、照明等建筑能耗)平均能耗为基准,将全部或单项能源委托基石能源进行能源管理,按月(季度)支付基石能源服务费。
合同期5年。基石能源安排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诊断后,为甲方建设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确保能源使用可感知、可管控、规范化;
原单位人员编制、薪资、福利不变,接受双方建立的“能源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确保在安全、规范、舒适的前提下,通过智慧能源管控手段,最终获得节能效果。
年末节能效益双方分享(分享比例和兑现形式可协商确定);
3、全程第三方能源服务(大托管)
业主单位按照政府标准(例如北京地区公共建筑供热费每供暖季42元/ 平米), 将能源基础设施委托我们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基石能源负责增设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如需更换锅炉、管网等重资产,我们负责承担费用进行投资建设,所投资产按照10年期折旧。
合同期限5年+5年。如果合作期间双方解约,由承接方支付折旧后资产残值。
二、采用的好处
1、可以加快能源专业化改革进程
引入第三方能源管理服务商,负责各项节能措施实施,采用灵活的费用承担方式,可以加快能源专业化改革进程,极大的改善了过去公共建筑业主单位,因自身专业水平和体制原因所造成的行动错位。
2、减少节能投入
业主单位无需承担节能改造费用;第三方能源管理服务商的服务建立在不降低服务品质的前提下,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手段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实现,也避免了技术风险。
3、提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
通过智慧能源管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分析、调控。 让能源系统运行在最佳工作状态。相比单一的节能改造,整体节能和系统优化管理让服务品质和安全性更有保障。
4、改善能源设备使用状况
专业能源管理服务提供规范的设备设施操作和维修保养,降低设备设施的故障率并延长了使用寿命,减少在周期内对设备设施的更新、维修投入。
5. 建立能源使用及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引进专业能源管理服务,可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能源管理服务商承担了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客户服务责任,使业主单位规避了事故的风险和服务责任,腾出精力做自己更擅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