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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2022-11-08 00:229690留言
【招标】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2) 202201485. 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须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
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参数:GC2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7日 08时30分到2022年11月11日17时00分
投标人选择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 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于招标机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开标过程通过钉钉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2.2项目规模: /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360万元;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 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玉溪卷烟厂蓄热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7.1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缺陷期服务等
2.7.2设计内容包含:
(1)凤凰厂区一台约80m蓄热器系统的设计;
(2)复烤二车间一台约135m蓄热器的系统设计,用于置换复烤二车间现有135m蓄热器。
2.8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
(2)施工图设计阶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出具盖章版蓝图,如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出具经审核后的盖章版蓝图。(3)施工配合、缺陷期服务阶段:项目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中标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标准、规范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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