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巴什区全面推行计量供热、推进居民小区直饮水工程建设……《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

92010 0 0 0 关键词: 供热政策   

2024
03/21
12:07
来源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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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22日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鄂尔多斯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深刻把握实施温暖工程对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建设美丽“暖城”的重要意义,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 体 要 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健全民生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化、智能化、高效化、便捷化、暖心化管理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卡点问题;坚持协调推进,统筹把握高质量发展与适度性投入的关系,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行稳致远。坚持精准施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管理,确保将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把做好“四个保障”(供暖、供水、供电、供气)作为建设美丽“暖城”的务实之举、立城之本、民生之要,不断增强“暖城”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 点 任 务

(一)供暖保障领域

1.提升供热整体能力。全面修编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统筹谋划热源建设、管网布局、设施改造、智慧供热等项目,抓好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节能、供热“三改联动”和应急调峰、备用热源建设,新增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加快推进热源间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提升热源保障能力。全面排查供热管网风险隐患,对超龄运行、跑冒滴漏等问题管网更新改造,新建改造供热管网1000公里。对换热效率低、设施老旧的换热站升级改造,推动换热站配置固定或移动式备用电源,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推进用户端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将楼体保温、楼内供热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和清洁取暖必改项,做到应改尽改。

2.推行智慧清洁供热。推进供热系统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对热用户室温实时采集率达到3%,强化对管网安全运行情况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实现热网平衡调控自动化,提升智慧供热监管效率。有序推进学校、商场、政府机关单位等单体公共建筑分区计量供热,科学制定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在康巴什区全面推行计量供热。进一步挖掘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等供热潜力,逐步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供热设施。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在有需要的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因地制宜实施电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清洁供热建设和改造。

3.规范供热市场秩序。推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管理,按照评价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评价高的企业给予项目、资金等支持,对评价低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退出供热市场。推动供热管理服务平台监管全覆盖,实现全过程监管供热运行,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监测”。深化供热市场改革,对供热规模小、经营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和亏损严重供热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推进重组整合,鼓励国有企业出资控股或混改。在中心城区和其它多热源的旗区推行“源网分离”供热模式,实现多点供热、一体化运营的格局,有效提升供热稳定性。

4.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对农牧民“暖心煤”,原则上按照每户2吨/年标准给予保障,于每年10月15日前发放到户。强化供暖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开通民生供暖用煤绿色运输通道,保障供热企业用煤。不断提升供热领域应急保障水平,建立旗区间供热应急保障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条例》立法,进一步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督促供热企业及时受理、处置用户投诉,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二)供水保障领域

1.强化中心城区供水保障。聚焦解决东胜区供水难题,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水源地供水管网互连互通,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引黄供水工程建设,实现中心城区供水互补互济和多水源保障;加快城镇供水老旧管网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供水设施抵抗风险和安全运行的能力;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以下。

2.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推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推进杭锦旗锡尼镇周边8个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达拉特旗昭君镇供水保障工程、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水源替换工程等一批典型工程建设,农村牧区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村牧区水质提升三年行动;重点解决梁峁山区和边远牧区超过5公里“远距离”拉水问题;推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运维管理水平。

3.全面提高居民用水质量。探索企业市场化运营和政府补贴政策,运用生化物化、超滤反渗透技术,推进居民小区直饮水工程建设,新建小区全部实施、在建小区试点推进,引导居民饮用优质健康水。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从源头到水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实现水质检测全覆盖,完善水质检测结果共享、问题通报和舆情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老百姓饮水安全。

4.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77%以上,建成节水型高校4所,节水型机关、单位比例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城镇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全部纳入计划,实行定额管理。大力提升供水智能感知水平,对城镇供水厂水量水质水压实行在线监测,稳步推进智慧供水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三)供电保障领域

1.强化农村牧区电网升级。积极推动农村牧区用电全面升级,对未进行农网改造的全部纳入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和清洁供暖用电需求,全面保障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用电需要。2024年在达拉特旗等6个旗区新建及改造高低压线路1600公里,新建变压器348台、总容量4.2万千伏安。

2.加强电网建设和应急保障。加快构建黄河“几字弯”内“田字型”主干网架,注重保障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开展工业园区双回路供电前期工作,2024年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2024年市域电网项目计划实施113个,进一步建强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推动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地区智能变电站10座以上,实现城市用户系统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1.6小时/户,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以上,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电网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极端天气下电网抵御能力评估,有效提高电网突发事件处置及响应能力。

3.加快推进绿电上网。积极推进谷山梁主变扩建等输变电工程、国家第二批基地项目800万千瓦新能源配套工程、库布齐南北基地先导工程以及国家第二批基地项目1000万千瓦外送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全面保障已批在建37个新能源项目并网,新增新能源发电规模2000万千瓦。开展电网侧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布局,加快万成功等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及建设,争取2025年底前建成投产。

(四)供气保障领域

1.加强供气管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开展城镇燃气管网设施普查评估,建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库,分年度推进。新建管网2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70公里,实现应通尽通,全力打通供气“最后一公里”。加快健全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的长效机制,定期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餐饮等用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完成“瓶改管”改造1100家,探索运用伊泰煤制油等新型产品,推进“气改油”试点工作。

2.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将城镇燃气企业的储气任务纳入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与用气量匹配的储气设施,建立健全政企有机结合、互补联动的储备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储气设施扩容,对没有条件建设储气设施的区域和城镇燃气企业,鼓励采取租赁、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保障储气能力。坚持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应储尽储,保障供暖季节特别是高峰保供需要,各旗区储气能力应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平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应不低于其年用气量的5%,上游供气企业储气能力应不低于年合同销售量的10%。

3.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物联网+监管”,提升燃气安全数字化监测能力,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建立瓶装燃气智能管理系统,对气瓶进行动态溯源,实现对气瓶流通环节的全程跟踪管理。大力整顿燃气具及燃气配件销售市场,积极采取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一案双罚”等措施,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三、保 障 措 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坚持把温暖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加快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供热企业、物业企业等单位和街道(苏木乡镇)、社区的职责分工,制定“一小区一清单”,不折不扣完成温暖工程和散煤治理任务。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定期调度推进,不断建立完善以“四个保障”为重点的民生保障体系。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全力解决好水电气暖经营单位的各类历史欠账问题,构建营业资金有序流动、规范使用的良性循环模式,保障民生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市、旗区财政要坚持项目化管理思维,在大力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形式、多路径的筹融资渠道,有效保障事关民生的水电气暖及其配套工程落地建设。


(三)推进监督考核。各旗区要以实施温暖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将做到“四个保障”拓展到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等民生领域,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推动化解,做到“先知先觉、先发先至”。同时,对群众反映频次较高、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要重点盯办督办,严厉惩处问题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市推进实施温暖工程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对各旗区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考核排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形成推进工程实施的宣传合力,积极推广先进地区行业的典型经验做法,提高民生政策、知识的普及度和知晓率,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畅通全社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及时发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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