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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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1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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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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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以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为重点 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优化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补,推进人口有序转移,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

第二十九章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到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持续推进户籍制度及配套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即可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实现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通迁。加快推动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率先在城市落户,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制度。完善现代人口管理制度,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为重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对企业缴纳社保的稽查,强化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统筹发挥企业、职业院校等作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倡导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营造和谐温暖的社会氛围,强化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完善农村“三权”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的市场化退出机制,确保农民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第三十章 推动城市群(带)建设

把握城镇化客观规律,引导产业和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构建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主体,以大中型城市为引领,以骨干交通、经济走廊串联的城镇带为主要支撑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增长极。

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健全陕晋甘三省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分工协作等领域重点突破,促进城市群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项目推进合作和政策协调机制,支持西安建立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形成以国家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优化城市群空间内部结构,支持宝鸡与天水、平凉、庆阳、陇南等深化合作、联动发展,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推动关中平原、成渝城市群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引领西部地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引擎。深化与中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城市群互动发展,提升城市群发展能级。

培育四条城镇发展带。陇海城镇带,强化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宝鸡、渭南、杨凌等重要节点的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加强城市分工协作,形成现代化的产业带和城镇集聚带。包茂城镇带,推动榆林、延安、铜川、安康等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靖边、安塞、王益、三原、镇安、岚皋等沿线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沿汉江城镇带协同联动。陕南城镇带,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带建设全过程,尊重自然山水格局和脉络,坚守绿色发展底线,着力加强汉江两岸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口相对集聚、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互动模式。长城城镇带,深度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呼包鄂乌协同发展示范区、黄河“几” 字弯都市圈建设,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高效协同的沿长城城镇连绵带。

优化城市人口规模结构。引导全省城市依据区位禀赋、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规模,加快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推动关中和陕北城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引导陕南城市把生态环境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引导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三十一章 培育建设西安都市圈

以西咸一体化发展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以构建网络化、开放型、一体化发展格局为路径,以促进西安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培育建设现代化西安都市圈。

构建“一核一轴、两翼三区、多组团”发展格局。一核,即西安主城区、咸阳主城区和西咸新区组成的都市圈核心区。一轴,即依托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形成的东西向发展轴;两翼,即南部秦岭生态文化提升区和北部渭北产业转移承载区;三区,即铜川主城区、渭南主城区、杨凌示范区;多组团,即以高陵、临潼、三原为主体的渭北先进制造业组团,以富平、阎良为主体的航空产业组团,以临潼、蓝田为主体的旅游休闲组团,以武功、周至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示范组团,以乾县、礼泉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组团。

深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加强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发展战略统筹,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合作互助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制度设计,着力在空间规划对接、产业布局协同、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管理协同、开放便捷、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积极推动市政、能源、信息等对接联网。按照板块相近、布局合理、功能明晰原则,优化西咸新区五大新城与西安七大开发区、咸阳高新区产业发展格局,合理引导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协作配套、联系紧密、特点鲜明的产业集群。发挥西咸新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试验区综合功能,完善西安代管西咸新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激发新区发展活力。

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发挥西安带动作用和咸阳、渭南、铜川、杨凌比较优势,加快生产力一体化布局。编制西安都市圈产业发展地图,制定区域产业布局指南,搭建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平台。提升西安综合服务、产业辐射和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引导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推动一般制造业向都市圈梯度转移,形成梯次配套、优势互补的现代化产业生态圈。探索建立税收共享、统计核算机制,推动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实现“管理+品牌+资源”高效叠加。

加强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步伐。健全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强化一体化发展和衔接协同,有序推动西安市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产业园区适度延伸,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合理加密快速公路通道,加快打通一批城际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有序推动城际公路市政化和城际客运公交化。扩大西安公共服务辐射半径,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鼓励共享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馆,推动公交卡等通用,形成便利共享的生活圈。

第三十二章 提高城市安全宜居水平

坚持把城市更新与优化城市经济产业结构、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更加重视城市全面发展,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加强城市安全和生态建设。把安全放在城市建设突出位置,按照适度超前、优化布局原则,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设施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特别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有效杜绝“城市看海”现象。加强园林城市建设,推行见缝插绿、留白增绿,扩大绿色空间,推动城市组团间生态廊道建设,夯实城市生态底色。

增强城市发展包容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稳妥实施 “一城一策”,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努力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科学布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市内均衡配置,实现就近入学入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会活动场所、老年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城市体检,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在消防、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城市安全重点领域,实现全环节全过程预警监管处置。推动物联传感、智能预测在给排水、燃气、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实时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等在智能交通领域的应用。

第三十三章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一体推进,加快县域城镇化步伐,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稳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围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等试点任务开展先行先试,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展延伸城市功能,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围绕 “人钱地”等重点领域,积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进农民工同城镇职工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覆盖比例。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贷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重点投向涉农、小微等重点领域。

持续深化重点镇建设。发挥乡镇连城带乡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动岐山蔡家坡、富平庄里、神木大柳塔、汉滨恒口、黄陵店头等经济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县域经济副中心。在巩固提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基础上,重点培育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坚持质量第一、突出特色、市场主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规范管理机制,实施清单化管理,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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