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促进扶贫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化转变,促进政策并轨、机制融合、产业升级、力量统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三十四章 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发挥脱贫攻坚政策效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增强脱贫地区整体发展能力。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推动扶贫产业提档升级,增强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搞好社会管理,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围绕搬迁群众较多安置点,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和社区工厂,力争每户搬迁户都有一个产业扶持项目。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稳妥有序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规范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使用,防止资金资产流失,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加强典型引路,鼓励探索创新。
巩固完善帮扶机制。继续实施综合性帮扶计划,健全帮扶机制和帮扶举措,支持脱贫地区内生发展。按照国家部署选择一批重点县进行重点帮扶,争取将原深度贫困县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深化苏陕对口协作,优化协作方式,推动扶贫协作向经济区域合作全方位升级。完善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积极实施 “万企帮万村”行动,持续深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专项帮扶行动。
第三十五章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把粮食安全作为底线任务,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和肉、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到202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产量稳定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谷物自给率保持在85%以上,玉米、猪肉、乳制品基本自给,牛羊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重要农产品保持一定自给水平。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459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扎实推进榆林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整理、淤地坝高产农田建设,增加全省耕地面积。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精准化管理,实现所有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一批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到2025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00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773万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179万亩。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紧盯种子需求,聚焦干旱半干旱农业发展,强化种源 “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旱区小麦遗传育种与绿色生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进境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在杨凌打造开放式共享型育种平台,在宝鸡、渭南、榆林等建设若干现代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推动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跨越。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推动陕西省农林科学院实质性运行,强化省级农业协同创新与推广联盟建设,健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高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制定完善粮食生产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奖补措施,保护种粮积极性。发挥杨凌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升农业良种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单产能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粮食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到2025年,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升15个百分点,规模化水平达到35%。
保持重要农产品供给市场稳定。强化重点农产品市场监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供需平衡,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推进省级储备粮垂直管理,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五年新增3亿斤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保护生猪基础产能,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调优畜牧养殖结构,促进禽肉、牛羊肉等生产。
第三十六章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坚持绿色循环、三产融合、科技支撑、品牌引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紧扣主体功能定位,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快构建“四区五带”产业布局。四区,即陕北长城沿线旱作区、渭北关中台塬及秦岭北麓旱作区、关中一年两熟灌区、陕南川道区四大粮食主产区。五带,即大西安都市、关中高效、秦巴山区生态、黄土高原特色、陕北有机等五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带。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强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3+X”现代农业体系。果业重点是优化品种结构,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模式,推进向优生区聚集,打造黄土高原苹果产业带、秦岭北麓和汉丹江流域猕猴桃产业带、关中时令水果产业带。推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关中、渭北百万亩、延安50万亩设施蔬菜优势板块,到2025年设施化水平提高到50%。促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打造300万只存栏的羊乳产业,把关中建成全国一流的奶牛、奶山羊“双奶源”基地。支持榆林实施羊子“双千万”工程,发展“草—养—加”全产业链。支持商洛建设亿只肉鸡生产基地。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培育富硒食品、茶叶、中药材、木耳、食用菌、核桃、花椒、魔芋等特色农业,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打造更多“小木耳、大产业”。
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整县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粮食生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10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支持延安苹果、眉县猕猴桃等产业后整理,实现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实施数字赋农行动,建设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50个、省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100个。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在我省建设打造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积极开展陕西特色农产品网络促销活动,建设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设施网络建设,加大区域性贮藏中心和产地贮藏库建设力度,每年新增贮藏能力10万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提高农户参保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行动,大力发展智慧乡村旅游,打造一批田园观光类、民俗风情类、农业体验类、民宿度假类等特色鲜明的旅游名村和主题园区。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光伏农业等新业态。
第三十七章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分级分类、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引领作用,有效增加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来源。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推动基本普及卫生厕所,鼓励开展厕所粪便、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加强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的绿化美化。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的原则,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坚持乡村规划先行,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推行并完善驻村规划师制度,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突出乡土特色和关中、陕南、陕北地域特点,分区分类制定特色风貌控制要求,加快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名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三十八章 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健全土地承包 “三权分置”,同等保护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榆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退出、继承、抵押和担保等责权利转化关系,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集体资产、集体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平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决策、管理、运行、监督等制度和机制。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高陵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宅基地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 “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健全农村闲置土地和撂荒地管理利用机制。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 “三农”直接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