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暖费标准2022-2023
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 |
居民住宅 | 25元/平方米/采暖季 |
非居民 | 40元/平方米/采暖季 |
按供热计量收费 | |
居民住宅 | 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
非居民 | 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
【此处注意】
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退还采暖费的温度标准是是什么?】
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建公用【2010】1194号)
低于标准温度2℃(含2℃)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
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
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
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