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0年银川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
空气质量目标:
202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8%;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74ug/m³、33ug/m³以下;SO2、NO2年均浓度控制在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以下;城市O3年均浓度下降3%。
主要任务:
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绿色发展
1、严格环境准入。
配合自治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
加快推进佳通轮胎、美亚染化等企业的退城搬迁工作。强化园区企业清理,完成园区低成本和循环化改造,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和空置厂房。加快完成不符合产业政策、园区产业定位,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和长期不生产的企业清理工作。
3、加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
4月底前,组织开展落后产能摸底排查,建立落后产能清单,下达年度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4、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各类“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5、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2020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6、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2020年年底前,完成中科环保垃圾焚烧炉氮氧化物治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VOCs治理、华电灵武工业堆场治理、宁夏双合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治理等重点项目。
7、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020年各园区主导产业值占比达到60%以上,力争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示范园区。
8、持续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壮大绿色产业规模,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
调整能源结构 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1、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比重。
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指标。
2、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2020年全市(不含宁东)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
3、大力实施清洁供暖。
全面完成“东热西送”二期集中供热工程和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拆除工作。2020年,全市形成不低于3天用气量的地方应急储气能力,天然气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
4、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力度。
全面禁止劣质散煤销售,按要求完成全密闭配煤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散煤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秋冬季民用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抽测、抽检力度;加快推进“无煤区”建设。
5、开展燃煤电厂专项治理。
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确保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机组及能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全部淘汰。
6、深入推进锅炉整治。
各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7、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量“双控”行动。
2020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和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任务。持续实施65%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60%。
调整运输结构 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老旧车。
2020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年度淘汰任务。
2、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严格新车准入。加大对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查处力度,禁止违规机动车驶入禁行限行区域。强化抽检抽测。严格排放检验及维修机构监管。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3、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主要通行路段增设4个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并纳入自治区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并实现联网。
4、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5、加强油气回收监管。
2020年,全市油气回收治理率稳定达到100%。
6、建设绿色交通体系。
2020年更新新能源电动公交车600辆,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调整用地结构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园林绿化建设要求。
2、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2020年开展采矿区扬尘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生态修复与绿化,减少扬尘污染。
3、加强施工扬尘治理。
建立工地全面执行“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占地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4、加强道路扬尘治理。
2020年,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稳定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
5、整治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消除建成区内大面积裸露空地,2020年整治率达到100%。
6、加强堆土扬尘治理。
2020年整治率达到100%。
7、加强秸秆焚烧和氨排放管控。
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化肥利用率达到40%,基本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氨源排放治理。
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
完善预警机制 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严格落实银川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年度计划,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
2、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
2020年市级预报中心实现5-7天预报能力。
3、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修订完善《银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响应程序,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B、C、D分级评价,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冬防期,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制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实施方案。